新《个税法》学习心得范文精选 新《个税法》是上个月底刚刚通过的,这次的改革是伟大的,老百姓的利益得到了更大的提升,一起看看
2018 年 8 月 31 日,《个税法》修订稿表决通过,一时间,新个税的规定在朋友圈疯转
作为人们生活中息息相关的税种,引起这么大的关注也是正常的
当然,新《个税法》的修订也让我开启了学习之旅,在学习过程中的些许心得体会,记录下来与君共勉
征税范围: 1、新《个税法》将原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合并,作为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删除其他所得
修改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总共有 9 项
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其他所得一直是公认的兜底条款
也就是说,个人如果取得了不属于前面几项的所得,税务局如果以其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也无法证实其合理性
虽然愤愤不平,但也没人敢或者没人有精力愿意提起合法性审核
即使有提出合法性审核的,但也很少被人提及
敢怒而不敢言,只不过平添愁绪,积聚了满腔不满而已
此次取消了其他所得这样的兜底条款,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就被限定在列举的 9 项个人所得之内了
也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收入不属于新《个税法》列举的 9个征税范围内,就可以高枕无忧,不用担心无缘无故地被征个税了
看到这,相信大家都很高兴吧
往年颁布的法规中,一共涉及到 11 项按照其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后再也不用担心因为这些事项被征收个人所得税第 1 页 共 3 页了
我们一起来看下,以往以其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11 项吧,如果你的个人所得曾经是其中之一的,恭喜你,又省下了一笔税
1、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规定利率和保值贴补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我是贫困户,表示从来没有这待遇) 2、中国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