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乡村振兴促进法问:如何理解制定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要意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的重要举措;是立足新开展阶段,推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支撑;是充分总结三农法治实践,完善和开展中国特色三农法律体系的重要成果
制定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法,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对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开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问:能否介绍一下乡村振兴促进法的主要特色及其亮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首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
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开展理念,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促进共同富裕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思想
坚持乡村全面振兴
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整体部署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制度举措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开展
按照干部配备优先考虑、要素配置优先满足、资金投入优先保障、公共效劳优先安排的要求,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保障、资金投入、政策支持等制度政策体系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
将维护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摆在突出位置、贯穿法律始终,真正使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支持者和受益者
坚持城乡融合开展
顺应农业农村开展要求和城乡关系变化趋势,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促进城乡要素有序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开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问:乡村振兴促进法在坚持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