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构编制调研报告乡镇机构编制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加强国家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对乡镇机构编制重要性认识,构建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现就乡镇机构编制、乡镇职能定位、县乡关系、事权划分、财政运转等情况等问题进行一些粗浅探讨
全市共有乡镇250个
辖区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的乡镇1个,100-200平方公里的乡镇46个,30-100平方公里的乡镇186个,10-30平方公里的乡镇13个,面积不足10平方公里的乡镇4个,面积最小的乡镇面积仅5
辖区人口3万以上的乡镇23个,2-3万人口的乡镇52个,1万-2万人口的乡镇110个,1万人口以下的乡镇65个,辖区人口最少的仅1549人
2006年乡镇财政决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乡镇14个,100-999万元的乡镇155个,100万元以下的乡镇81个,其中乡镇财政决算收入不足10万元的乡镇有5个,财政收入最少的只有1万元
一、乡镇机构编制面临的问题1、权责不清,乡镇职能难界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方面,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具有基本相同的职能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乡镇的职能重心是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事务
但实际工作中,乡镇政府的上述职能大部分被区县职能部门所行使,职权上收,责任下移
现行的乡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主要是任务驱动型
上级政府和部门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乡镇,通过签订目标责任状,实行奖惩挂钩,或采取一票否决制,乡镇一级管的事情越来越多,政治、经济、文化、计划生育、社会治安、财政收入、税收、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无所不包
由于事关乡镇经济利益和领导干部的个人升迁,因此,乡镇的职能重心主要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