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补贴实施方案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补贴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根据xx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xx人社发〔xx〕xx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xx试验区实施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划分情况的批复》(x政秘〔xx〕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包括区直部门长期(6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补贴标准经报市政府同意,全区各乡镇办均为一般乡镇,结合在乡镇工作时间确定补贴标准
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的,每人每月200元;11-20年的,每人每月260元;21-30年的,每人每月330元;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410元
三、资金来源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四、执行时间乡镇工作补贴从xx年1月l日起执行
五、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
各乡镇办、有关部门组织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成立组织,明确职责和分工
(二)摸底审查公示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
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完成所属工作人员摸底审查工作,并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个人申报表》,按规定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三)申报审批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第1页共3页报批花名册》,并报区编办
经区编办审核后,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工资管理体制进行审批
六、有关具体问题(一)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办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
调离乡镇办工作岗位或离退休人员,从调离和离退休的下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二)乡镇任职年限比照工龄计算方法确定,按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