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参考 [整理 ] 第 1 页 共 6 页安全管理文书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仅供参考 [整理 ] 第 2 页 共 6 页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外来施工作业是指在生产区域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检修、维修等具有一定规模的施工作业项目。第二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施工。第三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法》签订施工作业合同书,合同书中应有安全条款,或签订安全作业协议书。第四条施工单位进入生产设施、装置施工现场检修和维修作业,应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全面负责,建设单位和安全环保部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第六条施工作业前,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 安全技术措施和进度计划,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由安全环保部审批。第七条施工单位持审批后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进度计划,在安全环保部办理施工证。第八条在办理施工证前,安全环保部应按公司(HSE/SOP-AQ014-2010)《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参与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发放施工证,施工作业完成后,应及时交回施工证,若有遗失、损坏,每个施工证赔偿20 元。第九条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厂区,必须戴安全帽,严禁携带火种、穿带铁钉的鞋。进入厂区自带材料、工具,需在二道门岗详细登记,出厂时核对放行,若有不符,禁止出厂。第十条车辆进入厂区要戴好防火罩,并按限速行驶, 未限定行驶速仅供参考 [整理 ] 第 3 页 共 6 页度区域,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km/h,车辆应按规定停放,不得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第十一条建设单位负责在施工作业现场划出安全隔离作业区,施工单位根据作业内容和作业场所环境情况制定出安全有效的作业区隔离措施方案。1. 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批施工单位制订的隔离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隔离措施。安全环保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2. 凡与施工项目相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 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必须加盲板进行隔离;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禁动标志。3. 凡在运行的装置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而又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