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纪委办案成效及做法一是思想教育到位,提高办案意识
首先对乡镇纪委班子进行思想教育,使乡镇纪委干部认识到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
在乡镇领导干部中形成了“有案不查是失职,查不了案不称职”的共识,便“不想查”为“积极主动地去查”
二是人员配备到位,提高办案效率
为了提高办案效率,10个乡镇实行“1134”的办案工作机制,即1位党委副书记分管办案工作、1名副书记专抓办案工作,3个委员专司办案工作,4个部门(财政所、综治办、法院、党政办)协助办案工作
在办案经费、车辆调配等方面给予保障
三是方法措施到位,提高办案质量
为了加强案件查办工作,有效提高办案质量,县纪委监察局对违纪案件查办实行“乡办县审”,收到了良好效果,具体做法是,乡镇纪委立案调查的违纪案件在调查终结后,由乡镇纪委移送县纪委,县纪委审理室对案件进行审查,经县纪委案件审理小组研究,下发批复
明确乡镇党政一把手是乡镇办案工作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
四是业务培训到位,提高办案水平
对乡镇纪委干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业务培训,经常抽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办案,在实际工作中一起分析查办案件工作形势,交流办案方法,总结经验教训
五是协调督促到位,提高办案速度
推行乡镇纪委委员由各乡镇主要部门(财政所、综治办、法院、党政办)负责人来担任的办法,给乡镇纪委协调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同时还在乡镇纪委推行联合审理小组,协同审理和办案
县纪委建立案件督办制度和乡镇重大案件线索备案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协调跟踪办案,县纪委转到乡镇办理的信访案件,按规定时限由县纪委监察室人员督办落实
从而提高了办案的速度
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