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爆炸事故心得体会 天津爆炸事故心得体会 有人说,事故是安全工作最无情的验收员。在惨痛的事故面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总会格外显眼。 不可否认,许多特大安全事故都具有意外性、复杂性、突发性,但几乎每次检讨事故,相关责任者都不能说已经穷尽所有安全工作的要求。对于危险化学品仓库与周边公共建筑的安全距离,国家早有规定要求至少保持 1000 米,但天津港 812 瑞海公司仓库特大爆炸事故中卷入的一些居民小区,却在这个安全距离之内。企业与小区的位置为何如此设定。仓库处理危险化学品的程序到不到位。环评安评有没有问题。调查组正在一一检验。 很多时候,我们并不缺乏法规、制度、监管、预案,但在安全这个沉重命题下,每一个环节的失守,都会给危险的下坠一个加速度。那些法规落实、区域规划、监管检测上的漏洞,如同开在血管上的切口,触目惊心。中央反复强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就是要明确谁是缝合这些可怕切口的那只手。正如我们常说的,安全责任大于天,一是因为安全生产本就该在治理价值序列中占据首要位置,二则是因为只有上上下下一齐发动,才能做到万无一失,避免惨剧发生后的一失万无。 徒法不足以自行,好的法规制度,是不会自动变成现实的。预警应急机制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大,安全风险排查化解不深入,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不高,都会给致命的危险留下穿越防护网的机会。同时,安全隐患又是一个狡猾的杀手。有安监部门的工作人员曾经感叹,面对大量的监管需求,目前最缺少的是能够准确排险的专业人才。让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既要给监管者常念强化责任的紧箍咒,也要帮助他们修炼明辨风险的火眼金睛,二者缺一不可。 所有这些,最后都落脚在生产单位对于安全的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针对天津港 812 瑞海公司仓库特大爆炸事故的两次指示中,强调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第 1 页 共 3 页力建设,可谓一针见血。出不出事故,有没有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最关键最直接的就是企业。去年开始实施的安全生产法,有 18 项内容专门明确企业该负什么责,明确企业必须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也是解决问题的最主要抓手。其实,最应了解危险的不是别人,恰恰是自己。许多工厂都贴着安全第一的标语,生产单位的负责人都该扪心自问,它们是仅仅贴在墙上,还是真正落到了心里。安全真的排在了企业日常工作的第一吗。 平地起高楼,七分打地基,三分盖楼体。生产企业和基层单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