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XX省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上传时间:20XX-01-07|上传者:管理员各有关单位、个人: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专利资助工作,根据《XX省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京知局〔20XX〕178号)的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XX省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现将该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XX省知识产权局20XX年3月17日XX省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XX省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京知局〔20XX〕178号)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以下简称“北京代办处”)负责本实施细则的执行工作
第二章申报方式第三条专利资助金采取网上申报和纸件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申报是指申请人在XX省专利资助金网上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申报表
纸件材料申报是指网上申报后,将纸件材料提交至北京代办处
第四条申请人原则上应自行申报资助金
如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仅可选择一家办理
每个申报周期内,申请人仅能申报一次
已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报的,申请人本次不得再自行申报
第三章网上申报第1页共5页第五条申请人应首先在网上申报系统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提交申报表
注册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
第六条提交申报表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查看通知
申报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纸件材料
申报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修改并重新提交申报表
未在期限内重新提交的,视为未提出申报
第四章纸件材料申报第七条纸件材料包括从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XX省专利资助金申报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和专利证明材料三部分
申报材料应加盖申请人公章或签名
第八条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一)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由申请人签名;(二)申请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