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科技惠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XX省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XX省科技惠民计划(以下简称
惠民计划)的实施,加强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依据科技部、财政部《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社[20XX]127号),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惠民计划坚持面向基层、服务民生,旨在依靠科技进步与机制创新,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与基层(市、县、乡)示范单位密切合作,在基层示范应用一批综合集成技术,为国家科技惠民计划储备一批优质示范项目,推广普及一批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大力提升科技进步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服务基层社会建设的能力
其重点任务是:(一)支持基层开展具有导向作用先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提升技术的实用性和产业化水平;(二)支持基层开展重点领域先进适用技术的综合集成和示范应用,推动其在基层公共服务领域转化应用,促进可持续发展;(三)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医疗卫生机构、大型企业等单位与我省基层单位合作建设科技惠民服务平1台、转化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推动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
第三条惠民计划资助范围主要包括人口健康、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公共安全、城镇发展与社会事业等与社会管理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科技领域
主要包括:(一)人口健康领域
优先支持医疗器械、体育运动康复器材、临床医疗和转化医学、生殖健康、中医药、疾病(罕见病、地方病、传染病和慢性病等)防治与早期预防预警、远程医疗、社区中西医干预和监测网络平台等技术与装备的转化推第1页共9页广应用和科技惠民平台建设
(二)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领域
优先支持生态治理与恢复、环境污染控制、饮用水保障、土壤生态修复与河道自净、污染土壤治理、垃圾与污泥处理、新能源利用、节能环保等技术的转化应用;优先支持“低能耗、低(零)污染、低资源依赖”、废水低成本深度处理、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废弃物资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