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制度改革心得体会 为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规范招投标管理和改进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项目建设年”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更好地服务“两区”建设,加快推进我区赶超发展,现就深化招投标交易制度改革工作做些粗浅的探讨。 一、进一步健全招投标监管机构。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理顺各部门的监督执法职责,按照区委、区政府“明确机构、理顺关系、健全制度、规范行为”的要求,成立由区发改、建设、交通、水利、国土、农开办、监察、法制、财政、审计等行政主管部门组成临川区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由区政府领导兼任,下设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区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委主任兼任。发改、建设、交通、水利、国土、农开办、监察、法制、财政、审计等行政主管部门各抽调一名分管领导或业务骨干组成办公室工作人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招标投标活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二、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操作办法。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原则上实行资格后审。所谓资格后审,是指在招标人的招标公告发出后,由投标人自行根据招标公告提出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允许所有投标人参与投标,在开标会结束后再进行资格审查,排除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通过国家投资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扩大了潜在投标人的数量,使欲串标、围标的投标人难以联络所有投标人,增加了串标、围标的违法成本,降低了串通投标的成功率,同时有效节约了政府投资资金。实行资格预审的,必须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并一律采用强制性标准法,所有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潜在投标人都允许参加投标。同时,积极探索合理造价随机抽取中标人制度,招标人依据工程预算造价在合理造价区间内确定发包价,在符合资质条件和其它要求的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以降低招投标成本,提高招标效率,防止围标串标,转包、挂靠和商业贿赂。第 1 页 共 2 页 三、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的选择和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核定的资质范围内承担招标代理业务,应当根据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办理,在代理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接受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依法实施的监督。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违法代理,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潜在投标人报名和投标,不得在招标活动中弄虚作假,损害国家利益和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