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好安全生产长效攻坚战为进一步全面提升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控水平,不断深化并巩固实施“五个全面完善”系统工程以来取得的成果,按照集团公司20X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对打好安全生产长效攻坚战提出如下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XX〕4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紧紧围绕“预防、责任、动态、长效”安全八字工作方针和“五个全面完善”的安全工作思路,本着全面提升完善、不断充实调整的精神,针对安全生产的新形势、新变化,采取积极有效对策措施,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理念,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深入开展全员教育,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安全标准,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完善承包经营体制机制,实现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规范管理档案,台账等基础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促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上水平。二、工作目标各级、各岗安全生产责任得到全部落实,各类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改,员工教育实现全员覆盖,技防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基础管理得到全面规范,各类事故实现全面下降。三、工作举措(一)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下功夫上水平从集团公司到基层企业必须层层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全体员工人人有责”,以及“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岗谁是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认真制定包保措施,确保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对完不成安全考核指标的单位和责任人,坚决第1页共13页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加大安全考核工作力度,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利用经济杠杆手段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大对事故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特大、负有主要责任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一般事故的单位,要坚决追究其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对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发生事故的单位,严格按照“四不放过”,查找事故原因,落实整改工作措施,处理相关责任人。(二)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方面下功夫上水平根据国家、我市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全面修订和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制发《安全生产五个全面完善文件规定汇编》,经公示后严格实施,真正实现管理规章制度的无盲区、无缝隙、全覆盖,使安全生产的各个岗位、各项流程真正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与此同时,定期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适时进行检查评估,确保规章制度的适用有效。(三)严格执行职工安全培训制度,在提升全员安全素质方面下功夫上水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培训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安全资格后,方可上岗。要严格强化外聘驾驶员安全教育,坚决执行聘前审核把关,必须进中心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安全培训考试,并建立培训档案,做到有培训内容、有考核成绩。对新录用人员和新上岗人员要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凡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如发现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单位,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四)积极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在提升本质安全方面下功夫上水平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持续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做到达第2页共13页标范围实现全覆盖,评定标准全面齐全。切实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培养选树一批安全管理规范化、安全行为标准化、安全生产有保障的示范单位。通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使各单位切实做到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操作标准化,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五)强化承包、合作经营管理,在扎实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