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行政监察法心得体会 1 学习新《行政监察法》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新鲜出炉。为适应新形势,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行政监察法》。我通过学习修改后的行政监察法,认为新的行政监察法的亮点大体有以下几个: 一、对派出监察机构的管理体制作出了重要修改。 修改以后的《监察法》第 8 条第二款规定。“监察机关对派出的监察机构和监察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对派出的监察人员实行交流制度。”一个是实行统一管理,一个是实行交流制度,这样修改使我们派出监察机构的体制更加符合实际情况,也有利于我们派出的监察人员更好、更公正、合法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这次修订行政监察法,赋予了监察机关两项新的监察职责。 第一项新职责是。监察机关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是目前国务院反复强调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因为只有公开才能使人民群众了解到行政机关的工作情况,才便于人民群众监督,便于社会监督。大家知道,国务院已经颁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监察机关负责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了使这一规定得到切实有效的落实,有必要在监察法中将其作为监察机关的一项职责来确定,上升到法律高度。另外,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依法公开有关信息已经成为监察机关的一项法定义务,比如说对于社会广泛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专项检查,监察机关也有义务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布, 使人民群众了解监察机关有关工作并且接受监督。政务公开的问题这次写入了行政监察法,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具有重要的作用。这是一个亮点。 第二项新职责是。修订后的行政监察法明确规定,监察机第 1 页 共 2 页关按照国务院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这也是行政监察法这次修改的一个亮点。自从1990 年以来,国务院纠风办和地方政府的纠风工作部门开展了大量工作,比如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加大教育乱收费和农村乱收费的治理力度,查处制售假药、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治理公路“三乱”等问题,努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一些不正之风,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国务院纠风办和地方政府纠风工作部门的办事机构都设在各级监察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纠风工作已经成为各级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次把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