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中全会体会—人大代表篇 六中全会体会—人大代表篇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他们来自人民,植根于人民,与人民群众保持着密切联系
因此,人大代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发挥知情参政作用,反映社情民意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建立畅通、公正、规范的表达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的意愿能够及时、充分、有序地得到反映
为此,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这一制度成为充分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渠道
知情参政是人大代表履职的主要任务之一
人大代表应从维护大局出发,认真履行参政议政的职责
一方面,应了解民情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通过专题调研、视察和参加评议、执法检查等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全面准确地把握社情民意,为自己参政履职掌握第一手资料
同时,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改革发展的全局,都要有比较全面的了解
把国家政策和民情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提出利国利民的议案和建议
另一方面,应如实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意愿,把自己深入基层了解到的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通过各种方式如实反映出来,使党和政府真正了解社情民意,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党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各级人大代表作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应从关心群众利益入手,认真做好群众工作
一是为群众排忧解难
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二是教育和引导群众顾全大局
主动向群众宣传国家法律,提高群众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看待形势、认识大局,通过法律程序表达自己的愿望
三是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