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农信社(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的思考(体会) 一个时期以来,农村信用社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新的管理体制框架也已确立,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已成为摆在农信社各级管理机构面前的重要课题,但目前还存在着法人治理不完善,风险管理责任不清,内控制度执行不严,农信社大要案居高不下,这些问题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
为了尽快遏制住农信社金融机构案件高发势头,笔者根据长期自身工作实践,谈一些粗浅的看法,供业内人士商榷
金融机构案件发生的原因 内控管理薄弱
与专业银业金融机构相比,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员素质较低,法治意识淡薄,法人治理不健全,一把手“一掌独大”,内部人控制或行政控制的问题仍然严重;虽说县级农信社实行统一法人,有些管理环节不到位,难免出现各种错误;内部考核制度不科学,考核指标偏重于业务发展,忽视风险控制;管理松懈,无章可循,违章不纠问题时有发生,稽核检查流于形成,案件责任追究不力,都是形成案件高发态势的主要原因
内控制度执行不严
一是未执行双人管库制度,虽然存在人库房及保险柜钥匙一人管理,有的信用社会计、出纳人员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在检查之前,才将钥匙分开的漏洞给犯罪人员提供可承之机;二是未执行会计出纳对帐和双人管库制度,每日营业终了,不看现金出纳帐,不核对库存,随意将自己的印章给出纳员加盖在出纳帐上;三是未执行库存限额制度,多数时间都超过库存限额;四是未执行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制度,有些重要岗位一人能在岗位数年,也未实行强制休假,使作案人员有机可乘,长期作案
业务流程管理不严、操作系统存在技术缺陷
首先基层网点风险控制不到位,授权没有进行分级管理,如当日冲销补正等敏感交易,无须分级授权即可操作完成,帐户密码输入可从柜台外密码管理器切换到柜台内键盘操作,使作案人员得以在第 1 页 共 5 页柜台内自行为储户办理密码挂失,重置新密码;其二计算机系统对提前重置新密码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