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与发展中共XX县区纪委在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过程中,XX县区针对农村由于监督缺失而引起的村干部违纪违法,村民利益受到损害而上访告状等情况,积极探索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新途径
2006年以来,结合本县实际,整合各类监督资源,在全县各村逐步建立了和村党支部、村委会并列的第三种常设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以达到规范村务行为,约束村干部权力,保障村民利益的目的
一、农村现状要求新的监督制度的出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正式颁布,标志着我国农村村民自治时代的到来
经过几轮换届选举实践的探索,农村村民自治建设的第一步—“民主选举”的制度实施已经宣告成功,而在后“三个民主”即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建设方面的制度、程序则相对滞后
在农村,村党支部并没有一改过去以行政为依托的领导方式和方法,依然习惯于“我说你听、我定你办”的领导模式,村党支部书记仍然领导村里的一切,村党支部和村民直选的村委会往往形成利益共同体,两者之间的监督就无从谈起
不少地方的村务公开等同于结果公开,存在着严重的半公开、假公开、甚至是不公开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村务纠纷成为农村矛盾的重点、农民上访的热点、干群关系紧张的焦点,出现了二种令人担忧的现象
一是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频发
而且,尽管严厉查处,村干部仍屡查屡犯、“前腐后继”,不断因经济问题翻身落马
二是反映村干部的异常上访日趋增多
村民往往采取自发组织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甚至群体性事件加以抵制,倒逼上级政府加快推进村级治理的改革
如何使相互贯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大环节走上均衡、配套、协调、健康发展的轨道,成为农村村民自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一大课题,新的民主监督制度的出现刻不容缓
第1页共4页二、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2006年初,XX县区纪委通过调研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