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坝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村的计划生育工作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目的,进一步规范村民的生育行为,教育村民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逐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观念,建设“少生优生、富裕文明、健康幸福”的新家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XX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村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规民约
第二条凡户籍在本村的村民及居住在本村一个月以上的外来人员,均应自觉遵守本《村规民约》
第三条为保证本《村规民约》的全面实施,村委会(下称甲方)与育龄群众、未婚青年(下称乙方),就结婚、怀孕、生育、节育、奖励优惠政策、违约责任等内容作详细的约定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及时采取入户宣传、免费发放宣传品、广播宣传、墙报宣传等形式,向乙方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知识
组织乙方参加人口学校的学习培训,及时向乙方宣传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内容、要求和程序
按照生殖保健服务证、二孩生育证办理相关规定,协助符合生育政策手续齐全的育龄夫妇在 15 个工作日内办理《生育保健服务证》和申报再生育手续,因故不能办理的,应向乙方说明理由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XX 县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和优惠证》等证件即审即办
公开各种办事程序、各种奖励优惠政策条件、计生政策法规及各种计生服务管理规范措施,为乙方“知情”创造必备第 1 页 共 6 页条件
积极开展宣传,让乙方了解五种以上、掌握三种以上的避孕节育方法,在“知情”的基础上,及时通知并组织乙方落实以长效措施为主的安全、可靠、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将拟生育名单、拟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