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我县乡村客运车辆存在问题的报告XX县区运管理所关于规范我县乡村客运车辆存在相关问题的报告县人民政府:自2004年以来,我县成立了打击非法营运、规范客运市场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县交警大队XX县区运管所负责
为规范乡村客运市场,2004年组建了九寨运业XX县区乡村客运公司,实行挂靠经营,即乡村客运车辆每车每天向公司交纳3元安检费,按有关规定参营车辆必须参加交强险和承运人责任险,同乡村客运公司签定安全合同及经营合同后视为合法的乡村客运车辆
几年来共纳入公司管理的乡村客运车辆140辆
20XX年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来我县检查工作时提出便于老百姓乘车,要求我县统一乡村客运车辆标识
经过努力,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基本结束
但统一标识后却出现了以下问题:1、车辆年检接到指示后,我们按照相关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接到电话回复:已协调好州车管所,要求我县将车辆资料送车管所备案
6月8日,我所派专人将车辆资料送达车管所,车管所教导员答复:不行
其原因是车辆未过户,不能视为乡村客运车辆
要年审,车辆必须过户到九寨运业金川分公司
就年审问题我们与九寨运业总公司联系,公司答复:由于乡村客运车辆多,监管难度大,况且公司没有收取管理费,一旦脱保,户头仍是九寨运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公司无力承担该风险
对此,公司不接受140辆乡村客运车辆过户到公司
2、车辆保险现有车辆购买的保险,车身是按家庭自用购买,座位是按公路客运购买,按有关规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有明显的乡村客运标识,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要赔付必须按公路客运车辆投保,而仅次项,保险费将在原有基础上增加30%
3、车辆过户第1页共11页现有车辆如果全部过户到乡村客运公司,将产生交易税(车辆总价的3
5%)、牌、证工本费150元,几项费用共计600元左右
这样将增加乡村客运经营者的负担
以上存在的问题,交警大队和运管所无力解决,特报告县人民政府,请求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