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县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第二稿) 自 2001 年开始,我市在全体公民中实施了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广泛普及,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加快依法治市步伐,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市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保证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施,推动平安和谐日照建设,有必要从 2006 年至 2010 年在全市公民中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此,特作决议如下: 一、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部署,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要求,坚持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切实加强以农村、社区为重点的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任务
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目标,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
要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宪法,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全市公民进一步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提高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树立宪法权威
适应公民学习和运用法律的需求,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