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划 文明单位是学校整体形象的重要标志,文明创建是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和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保证
多年来,院党委、院行政十分重视文明建设,不断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1 月 20 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表彰了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先进工作者和第四批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我院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为了巩固和扩大文明创建成果,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明确今后一个时期间内我院文明创建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作、工作步骤,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院改革和发展的中心任务,以“国粹砺人,文化立院”办学理念、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为内涵,以培养四有新人为主题,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准绳,以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为重点,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全方位、多层次、高标准地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二、创建目标 按照《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文明委[2003]9号)要求,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工作的制度和机制,推进我院文明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努力实现党的建设、思想道德、教学科研、师德师风、学风校风、院务公开与民主管理、校园文化、校容校貌、治安保卫、后勤保障等方面再上新台阶,形成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主要任务 要用时代的要求来审视文明建设,用发展的眼光来研究文第 1 页 共 5 页明建设,以改革的精神来推动文明建设,全面把握、形成我院文明建设的新格局新机制,增强投资力度,夯实创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