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及保证措施 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1、安全生产目标 依据 2004 年 7 月建设部令第 128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我单位已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及规范,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政策,接受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指导、监督,切实把安全施工措施落到实处
我公司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总目标为
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安全评分标准、安全操作规定和规范施工
杜绝发生死亡及重伤事故,轻伤事故年频率控制在 5‰以内
具体目标包括: (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2)无中毒事故; (3)无火灾事故; (4)杜绝重大交通事故,减少一般责任事故; (5)无倒塌事故; 2、施工期安全保证体系 3、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我公司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是本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由一名项目项目副经理担任安全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小组成员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经理、生产经理、安装队队长组成
建立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各职能部门组成的安全保证体系
安全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见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图
4、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1)塔式起重机安装前,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第 1 页 共 7 页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塔式起重机安装专项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参加安装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3)按国家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和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人员
(4)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
(5)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