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XX 县区科技三项经费及项目管理办法 XX 县区科技三项经费及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科技三项经费及项目管理,引导和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科技三项经费是指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重大科研项目补助费,是市政府为支持科技事业发展而设立的科技攻关计划、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以及与国家、省科技项目经费相配套的专项经费
科技三项经费由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共同管理
第三条科技三项经费来源为市财政拨款,每年科技三项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纳入市财政总体预算,其额度占当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不低于 1
第四条科技三项经费使用及项目安排,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重点、注重效果,跟踪服务、加强管理,支持调整、促进发展
坚持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与促进产业化相结合、突出重点与统筹兼顾相结合、政府专项资金引导与整合吸收多元化社会化资金相结合、提高产业科技竞争力与发展科技事业相结合,有利于提升县(市)域科技创新能力,有利于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技术升级,有利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科技三项经费使用及项目安排,实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支持对象、条件和重点 第六条支持对象为我市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及有实力的农业大户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
第七条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一)具有技术先进性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和技术政策,能解决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及共性技术问题,促进产第 1 页 共 8 页业技术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
不支持单纯的外延扩张型、普通基建型和低水平加工型项目
(二)具有经济合理性
项目具有广阔的产业化前景,可在预期内形成适度经济规模,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