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级层面基层减负工作专项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市委编办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坚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强化支持保障,系统推进放权赋能、松绑减负,不断强化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厘清权责边界,县乡两级更加“和气”
夯实基层发展“主动权”
赋予镇街对县级职能部门及其派驻机构的考核评价权、对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对公共事务的综合管理权、规划参与权、区域内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等“五项权力”
加大“下考上”权重,明确镇街评价结果占被考核县(市、区)直部门考核权重不低于 30%,占被考核派驻机构整体考核权重不低于60%
去除基层运转“紧箍咒”
出台《乡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明确乡镇(街道)7 个类别 192 项职责任务
印发三批《“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涉及 17 个领域 132 项职责事项,实行失职依单追责、尽职依单免责
全面清理“一票否决”事项、各类“责任状”和考核评比等,全面减轻基层干部负担
架牢县乡协作“连心桥”
完善“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和县乡机构“一对多”“多对一”工作机制,推动多平台资源共享,提高响应效率
对于排查出的“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基层治理突出问题,摸清找准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厘清县乡双方履职边界
优化职能配置,基层治理更有“底气”
编制分类管理
科学核定镇街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结构,对镇街行政编制、事业编制严格实行分类管理,严禁挤占、挪用镇街编制或者擅自增加编制种类,保障编制使用效益人员统筹使用
统筹使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人员,明确镇街工作机构负责人可由副科级干部,也可由一般干部担任;可由公务员担任,也可由事业干部担任,让干部使用更符合基层实际
机构统筹设置
结合机构改革,平均每个镇街设置 9 个工作机构,明确专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