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思考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这是我党在总结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经验、借鉴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现代企业制度发展成果,第一次科学地提出了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奋斗目标和最终趋向
如何结合我市国有企业改革特别是产权制度改革的实际,加快推进我市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笔者根据多年的实践,提出一些粗浅的设想和看法,请各位专家同仁批评、指教
一、什么是现代企业与现代企业制度从经济学角度讲,所谓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
在实际的经济运行中,根据企业财产组合和管理类型,可以划分为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公司制企业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属于我们所说的现代企业
相对于传统企业而言,所谓现代企业,是指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组织结构、经营理念、生产技术、管理水平等方面全方位体现现代化特征的公司制企业
具体而言,至少体现在四个方面,即:产品类型现代化、技术应用现代化、规模结构现代化和管理现代化
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呢
现代企业制度并非指存在于现代社会的一切企业制度,而是指适应现代市场经济与社会化生产要求的,以产权清晰为基础的,以法人财产制为核心的,以“有限”为法律责任的,以公司为主要组织形式的一种企业制度
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表述,现代企业制度有五大基本特征:第一,产权关系清晰,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第1页共8页的法人实体
第二,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三,出资者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权益,即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