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路政服务大厅和路政监控调度指挥中心建设的通知各市公路管理局:为进一步打造山东公路路政“反应迅速、装备精良、规范执法、文明服务”品牌,展现公路部门良好形象,进一步做好我省公路路政服务大厅和路政监控调度指挥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工作,特通知如下:一、名称公路路政服务大厅路政监控指挥中心二、制度建设应当建立96660路政服务电话24小时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电话值班人员守则、考勤制度、保密制度、车辆监控调度管理办法、投诉举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三、内部建设公路路政服务大厅窗口分为路政许可、事案办理、法律咨询(可适当增设路政许可①②、事案办理①②等),应设立政策法规宣传栏、政务公开栏、车辆公示牌、触摸式电子显示屏(有条件的市要逐步设立电子大屏幕)、意见箱等设施,对路政管理工作相关法规文件、路政人员岗位职责、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补)偿标准、路政许可申请书样式文本、投诉电话等进行公示,另外还应设置饮水机等便民设施。路政监控指挥中心应当设立台式电脑、投影仪、投影仪幕布以及其他必要办公设施和值班人员休息室。内容是:公路路政服务大厅,字体是魏碑,颜色为红色第二篇:XX省交通系统公路路政管理优质规范服务标准4XX省交通厅贯彻省政府《关于对超限运输车辆管理工作的通告》的实施方案为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工作的通告》(皖政[2002]71号)(以下简称《通告》)精神,减少超限运输车辆对公路的损坏,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维第1页共9页护运输市场秩序,现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和运政管理机构的领导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加强超限运输管理工作对维护我省公路事业发展的成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并把此项工作作为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治理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来抓。要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自觉接受政府纠风部门指导,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互相配合,政府纠风部门和群众有效监督,新闻媒体舆论正确引导,群众拥护的良好局面。省厅成立治理超限运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均要成立治理超限运输领导小组,并设立日常治理办公室,落实联系人和电话,并抄报省交通厅治理超限领导小组办公室。二、超限运输车辆管理的主要依据以《公路法》、《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2年第2号)、《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交通部令1996年第7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工作的通告》、《XX省公路、公路设施的占用、挖掘、损坏赔(补)偿规定》和《关于核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费收费标准的函》等为依据。三、超限运输车辆管理的基本原则1、卸货减载为主与补偿为辅相结合的原则试点的稽查站在检测的基础上,对超限运输车辆必须责令车主或者司机自行卸载或者强制卸货减载,不处以罚款,要弱化罚款意识,树立减少对公路的破坏就是治理工作取得效益的意识。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造成损害的,按规定收取一定的赔(补)偿费用,并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2、联合执法和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超限运输管理工作由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牵头,在政府纠风部门的指导下,积极与公安交警部门合作,力争开展联合执法活动,稽查站内部的路政和运政人员应统一领导,第2页共9页通力协作,对外是一个执法主体,增加超限运输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各司其职。3、统一部署与试点先行同时推进的原则超限运输检测点实行统一规划,主要集中在经省政府批准的统一规划的稽查站,分期分批推进,首先选择在9个稽查站抓好试点工作。非试点的稽查站不得以超限运输管理为名上路查车、罚款。4、预防为主和源头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要抓好对重点地区、重点车辆、重点路线、煤矿、煤场、石料厂、施工路段等地的预防性管理和源头管理。四、超限运输车辆管理的主要措施(一)宣传工作1、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开展宣传。2003年1月为“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管理工作宣传月”。全省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根据省交通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