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的建议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保障
2001年以来,我市初步建立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适时调整政策,简化就医手续,已形成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慢性病门诊补助的医疗保障体系
截止到2004年12月底,全市累计参保39391人,收缴基金8303
累计滚存结余3760
1万元(其中个人帐户1315
形成了31家定点医疗机构(XX县区8家,镇级23家)和5个定点零售药店的网络
全市医保工作总体运行良好、参保人员逐年增加、医保基金正常运行积累、管理比较规范
参保人员普遍反映较为满意
尽管我市医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参保个人负担较重、大病医保矛盾突出等问题
2004年上半年,市政协组织专题调研,就医保工作存在问题提出了建议案,引起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市政府主要领导还专门签署了批示意见
由于城镇职工医保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客观上给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但是医保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应切实提高认识,加大政策的落实力度,进一步提高保险水平,真正让医保患者得到更多的实惠
城镇职工医保工作存在的问题一、参保个人负担较重2000年**市医保工作依据国发〔1998〕44号和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形成我市医疗保险的基本政策,即以2000年10月份的工资水平测算,按工资收入的8建立统筹基金
以年工资水平5150元确定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0元,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1000元
起付标准分为三档,分别为3000、10000、21000元,个人自负比例2004年分别调整为18、10、7
退休职工自费为在职职工的70
大病救助限额7万元,基金负担80
对照江苏其他地区的政策,**政策制定倾向于保证医保基金的使用具有更大的安全性和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