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弱势群体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范文fgn>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弱势群体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如何保障五保户、低保户、特困职工、残疾人员、孤寡老人、病灾户等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是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的大事
根据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为了进一步做好辖区五保户、低保户、特困职工、残疾人员、孤寡老人、病灾户等弱势群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出发,加大社区弱势群体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力度,以解决社区弱势群体人员的生活实际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我办弱势群体人员的长效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城镇贫困居民“低保”工作,积极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互助等事业,努力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帮、难有所救”
二、基本制度1、建立弱势群体分类管理制度
将符合条件的弱势群体分为a、b、c三类,登记造册,发放困难家庭帮困卡,凭卡领取政府补助、临时救济、捐赠衣物调剂以及其他救助方式等
低保人员、五保户列为a类,实施政府正常化补助机制;伤残无劳动力、孤寡老人、大病重病户列为b类,作为进入低保、五保的后续人员;目前无工作但有工作能力的特困职工、残疾人员、病灾户列为c类,实施临时救助
通过对不同对象的分类管理使办事处的弱势群体管理工作层次分明,为今后人员的变化动态管理建立了基础,促进社区弱势群体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科学化
2、建立弱势群体救助基金配套制度
社区五保户、低保户、第1页共6页特困职工、残疾人员、孤寡老人、病灾户的正常救助与临时救助资金,办事处承担70%,社区承担30%,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3、建立弱势群体的日常认定制度
凡符合弱势群体条件的人员,可随时向户口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经初审合格,张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