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年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总结 2014 年 1 月,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卫生局的支持下,县医患纠纷调解中心经县编委批准正式挂牌成立。一年来,县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在县司法局、卫生局的领导、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调解优势,得到市、县领导和省、市司法行政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的普遍赞誉,已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又一支“生力军”。全年共受理 36 件医患纠纷案件,调结 31 件,调解成功率100%,履行率 100%;患方诉求赔偿金额 1067.85 万元,实际调赔金额 313.41 万元。所调解的医患纠纷无一件引发群体性事件和信访上访,被省司法厅授予“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一、主要业绩 (一)积极发挥职能,推动第三方调解机制建设 由于医调中心配备的专职工作人员没有到位,整个工作由司法、卫生推选的兼职人员推进,各兼职人员科学安排岗位工作,“忙里偷闲”、同心合力,确立和坚持“为医院服务、为患者维权、为政府分忧、为社会和谐”的工作理念,认真践行“双腿要勤、屁股要正、身段要低、嘴巴要软”十六字箴言。以《人民调解法》和省、市《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暂行办法》的实施为契机,以各级领导对我医调中心充分肯定和殷切希望为动力,坚持每周一集中交流工作情况、每月上下半月各集中一次政治、业务学习和研究工作的制度,坚持用各种规章制度管人管事。为了进一步提升从事医调中心调解人员的业务能力、法律水平,县司法局派遣 6 名工作人员分别到 XX 市和 XX 市参加国家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组织的“医患纠纷的特点与防范对策”及“医患纠纷调解依据法律及规则”的专题培训班。医患纠纷调解队伍依法依规调处医患纠纷,经受了“出气筒”、“调节剂”、“稳压器”的检验。 (二)找准医方存在的问题促其整改,预防同类医患纠纷再次发生 医调中心注重在做好化解医患矛盾的调解工作中,对上半第 1 页 共 5 页年化解医患纠纷中发现医院工作中存在的六个方面的问题(即1.该做的检查没做,导致纠纷发生后举证不能; 2.缺乏耐心细致的体格检查,往往成为漏诊、误诊的主要根源; 3.对病历在医患纠纷调解与诉讼活动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有书写不规范和更改的现象; 4.告知义务和签字手续落实不到位,发生纠纷承担相应的责任; 5.医患规章制度不够落实,对患者有悖常规的要求过于迁就引发医患纠纷; 6.责任心不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