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的实施意见文章标题: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劳动法》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25号)要求,经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主线,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以贯彻落实“自治区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为目标,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目的,提高用人单位劳动管理水平和树立用人单位诚信形象,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更加注重各类社会群体利益关系的协调平衡,为维护我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经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___创造良好环境
二、创建目标通过在全区各类企业中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在工业园区包括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和产业聚集区等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活动,达到落实政策法规、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协调机能、严格劳动标准、规范用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的目的,形成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
三、创建标准(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标准第1页共7页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劳动法》、《工会法》、《自治区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自治区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
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全面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用工行为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