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杰在省统计局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一、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重大意义1
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是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有力抓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警示教育工作,多次强调要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也明确要求,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从正反两方面典型中汲取经验教训,筑牢思想防线,堵塞监管漏洞
省委五次全会作出这一部署,就是要以此为契机和抓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重大决策以及中央纪委要求,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防范化解重大政治风险,加快清廉浙江建设
车俊书记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自觉践行总书记赋予的新期望,坚持政治站位高、认识层次高、工作标准高,以开展全省警示教育月活动为新起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快建设清廉浙江
省纪委书记任振鹤强调,开展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不可偏废的重要内容,是我们党进行自我革命的“传家宝”,是党员干部成长必备的“防疫针”,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机制的“助推器”
浙江作为中国革命红船的起航地、改革开放的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要带头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在思想认识上再聚力,自觉做到高站位、深体悟、谨言行
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内在要求和有效形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与执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极大地凝聚了党心、赢得了民心
但是,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开展警示教育,就是为了防患于未然,通过以案件释纪,进行生动的党风廉政教育,这是全面从严治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