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收费项目工作会讲话 州政府法制办对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等十部门委托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实施行政执法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州发改委、州经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建设局、州商务局、州文体局、州卫生局、州环保局、州安监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以签定《委托书》的方式已将相应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权限授予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委会。 一、经济发展局 1.《xx 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核发及审验; 2.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代征; 3.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代征; 4.石油成品油仓储、零售(加油站)经营资格初审; 二、财政局 依法代收代缴园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出让金和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行政执法权; 三、建设局 1.审批园区内 1000 万元以下(含 1000 万元)生产性建设项目和 2000 万元以下(含 2000 万元)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或审批; 2.园区内所有排污企业的排污费核定和征收工作。排污费的减免及缓缴审批,按财综(2003)38 号文件规定执行; 创建市级文明城镇科普工作自查报告 副标题: 08-12-5 开展创建市级文明城镇活动,是我县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份。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可以带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县域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推进和谐社会全面进步。 一、县委、政府重视科普工作 县委成立了科普工作领导小组,我县的科普工作由一名常委分管,政府一名副县长联系。县科协作为一个职能部门,对全县 XX 县区、农村科普工作抓具体实施落实。建立了乡(镇)第 1 页 共 3 页科协,由乡党委或政府分管科技的副书记或副乡(镇)长担任科协主席,成员单位由乡(镇)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负责乡(镇)科普工作的实施。 二、科普经费落实 按照科普工作实际需要,县科协积极努力争取,从 2000 年起,县人民政府下发了政办复〔2000〕67 号文件,给予每年安排科普经费 3 万元,并列入预算逐年增加,至 2008 年科普经费达 10 万元,全县人均达 0.5 元。 科普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科普宣传资料的制作、订购、农村科普宣传和科技培训、青少年科技活动、学术交流、科普宣传专栏建设、科普项目、新技术、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创建等,如(鹤望兰、优质水稻、甘蔗新品,搜索更多精品文章,种、科学养猪等)。 三、科普文明示范社区建设 2003 年起建立恩乐镇街道居民委员会为科普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