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会议讲话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全面部署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下面,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是加强管理最重要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推进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有利于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促进社会和谐。近年来,我们较好地规范了公务员收入分配行为。但一个时期以来,收入分配方面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个别单位在国家统一的规定之外自行发放津贴补贴,而资金的来源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收益,这说明国有资产部门化、部门资产福利化的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的存在,扰乱了机关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与我们当前改革发展的主旋律极不和谐。2005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作为推进公务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省委、省政府对此也进行了专题部署,省财政厅将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列入全省“金财工程”的重要内容,就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出台了专门的文件。所以,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强化资产管理,不仅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而且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我们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里的要求上来,将资产清查与加强单位“收支两条线”管理结合起来,与执行津补贴统发规定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推进这项工作。 第二,有利于澄清资产“家底”,提高管理效益。目前,区直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规模是比较大的。据 2008 年清查,区本级独立核算的 295 个行政事业单位共占用国有资产 16 亿元,其中行政单位 3 亿元,事业单位 13 亿元。今年上半年,区财政局对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占用的土地 0.5 万平方米,房屋、门面等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进行了清查,且不包括区直公房、安居房以及已完工未转账和在建的办公设施等资产。目前第 1 页 共 5 页看,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管理粗放,家底不清。有的单位没有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卡片账,购置固定资产时只列支费用,不记固定资产账,接受赞助、捐赠的资产既不入账,又无专人管理,还有的资产长期由私人使用;有一些单位新建的办公楼、房屋建筑物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使用多年仍挂在基建账上;还有些单位资产报废、毁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