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区农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北城街道党委、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市直部门驻区各单位,各有关单位:《关于在全区农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已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20XX年4月6日1关于在全区农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XX省村务公开条例》、《XX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在全区农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不断创新村级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完善既保证党的领导又保障村民自治权利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和村民权益的维护保障,进一步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二、工作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在街道纪委指导和村党组织领导下,对村级事务实施监督,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对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级民主理财小2组进第1页共6页行整合,职能划归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对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以及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和决议情况进行监督。2、对村级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进行监督。具体包括:对村集体资金流向、费用开支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制定村集体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村集体投资经营情况和集体土地、房屋、山林、矿产等资产、资源处臵的公开竞价及招投标活动;对土地发包方案、承包合同及其它集体经济合同进行审查等。3、对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及程序是否规范等进行审查。4、对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进行监督,监督村务决策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及时指出和纠正违反决策程序的行为。5、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主持对村“两委”成员及其他由村民或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人员的民主评议。6、协助街道纪委调查处理信访事项,完成街道纪委交办的其它事项。7、办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它事项。三、产生程序及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在村“两委”换届结束后组织选举产生,任期与村“两委”相同。届中因工作需要,可按照产生程序和要求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个别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补选或罢免、准予辞职、终止职务。选举工作要在街道党委指导下,由村党组织主持进行,选举结果报街道党委备案。1、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成。一般由3-7名成员组成。具体职数由村党组织或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本村实际情况拟定,并报街道党委批准。其中设主任1名,一般由村党组织成员或其他第2页共6页党员担任。2、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选举。(1)候选人提名要在充分酝酿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产生,实行差额制,主任候选人为2名,其中差额1名;主任候选人中,经选举未当选主任一职,且不是村党组织成员的,直接列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其他成员候选人参加选举。其他成员候选人人数比应选人数多1-2名。(2)主任候选人由街道纪委与村党组织会商后提出;其他成员候选人可由村民自荐或联名推荐,由村党组织或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提名。(3)主任和其他成员候选人名单要报街道党委审查同意。(4)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选举。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投票,选举有效,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当选,但得票数应当超过投票总数的半数。如当选人数4超过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