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千人动员誓师大会发言稿 各位领导, 同志们: 根据大会安排,我代表县住建局就做好农村安居扶贫工作作个发言,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农村安居扶贫是扶贫攻坚工作的“重头戏”,这项工作完成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县今年能否顺利实现贫困县成功“摘帽”
作为主抓部门之一,我局决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强化自觉担当,加强多方协作,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发力,撸起袖子加油干,掀起我县安居扶贫建设新高潮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精准界定补助对象
按照应改尽改、“一户一宅”的原则,把仍居住在危旧房和土坯房中的在乡镇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及革命烈士的遗孀、“两红”人员及革命烈士的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以及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原中央苏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倒房户等其他未列入建档立卡贫困户需危房改造的农户全部纳入改造补助对象范围
进一步规范申报程序,按时下达补助资金,使党和政府的好政策真正惠及住房困难群众
二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
县里已明确,今年 10 月底前必须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新建和维修任务,对仍居住在 c 级危房的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完成维修加固
在 10 月底前完成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做好工作台账
为此,我们将紧扣这一时间要求,在现有补助标准下,认真兑现序时进度奖励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户(乡村代建户除外),在 5 月底前完成房屋基础建设的奖励 3000 元/户;在 8 月底前完成一层主体工程奖励 3000 元/户;在 10 月中旬前全面完工并装修入住的奖励 4000 元/户
对维修户,在 5 月底前全面完工的奖励 5000 元/户;在 8 月底前全面完工的奖励 3000 元/户
对符合代建标准的分散代建户,在享受建房补助基础上,县财政按每户奖补 2万元
对乡镇**年、**年申报并经县批准的集中安置点,县财政对每个点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