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区防灾减灾活动的实施意见为加强“特色社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和谐社区”建设,加快防灾减灾进社区步伐,坚持为民分忧、为民谋利的原则,增强全民防灾减灾的意识,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减灾进社区”的指示精神,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依靠科技和法制,加快灾害预警机制、应急指挥救援机制和社区应急储备机制建设,提高社区抗御气象灾害(台风、水灾、冰雹、暴雨、雷电、大雪)、地质灾害(地震)、生物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因安全事故产生的毒气灾害、火灾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减轻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的意义加强社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是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迫切需要,是建设特色社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和谐社区的重要环节
事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根本、最直接的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做好社区防灾减灾工作,提高广大居民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组织机构建立区社区减灾平安行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民政局内),主任由区民政局负责人兼任
领导小组下辖6支救援队:1
民兵应急救援队
由区人民武装部确定一支快速应急分队,约120人,并赋予应急任务
主要职责是在灾害发生时,第1页共3页奔赴重灾区、重险段进行抢险救灾,帮助转移灾民和重要物资
医疗应急救援队
由区卫生局负责组建,共20人
主要职责是在灾害发生后救助受伤群众,医治伤病员,对受灾群众进行体检和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