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政法委年度工作总结 县委政法委年度工作总结 一、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现场会为契机,全力推进综治工作上台阶 (一)创新综治工作机制
为推进全县综治的基层基础工作,县综治委下发了《社会治安基层基础试点工作的通知》,县委先后多次召开常委会和党政联席会,专题讨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培树了韩麻营、中关等镇综治办、司法所,韩麻营法庭、派出所等一批工作典型,积极探索了一些新方法、新途径,构建了“三个”长效工作机制
建立综治办牵头的协调联动机制
县综治办组织协调公、检、法、司,县直有关部门;乡镇综治办组织协调基层派出所、法庭、司法所、村、组等综治成员单位
县、乡镇、村、组四级都设置综治信息联络员,负责各类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反馈、汇总分析、分类排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别情况,归口办理,督查落实
建立派出所牵头的治安防控机制
在派出所设立治安防控指挥中心,由乡镇政法书记、派出所所长分任主任、副主任
指挥中心根据案件属性进行分类,治安案件由指挥中心责成派出所出动警力处理;民事纠纷责成司法所进行调处或到法庭解决
各村设立警务室,警务人员定期进村开展工作,并成立治安协会,每月对本村治安状况进行分析,帮教人员、监管人员密切关注重点人员的日常表现,随时做好帮教、监控工作,协助查处辖区内发生的治安案件
建立司法所牵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县成立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适时整合调解资源,解决一些涉及跨区域的矛盾纠纷;乡镇健全人民调解组织,设立人民调解庭,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司法所牵头,信访、计生、土地等相关部门参与,在人民法庭指导下,依法调处矛盾纠纷,化解不安定因素
并在人民法庭、基层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由司法所派员调解,对法律拾遗补缺
出台《关于加强村级人民调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