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青少年维权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的考核办法中共XX县区委铁山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青少年维权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的考核办法为积极构建和完善青少年维权服务体系,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服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我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促进青少年维权各项工作在基层的落实,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原则坚持“注重实绩、激励先进、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成立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实行年度考评与日常工作考评相结合,力求真实反映工作情况,推动全处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健康深入发展。二、考核内容(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制按照街道工委办事处“平安铁山”的战略部署,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各部门都要参照街1道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设置、成立或进一步完善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积极争取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的支持,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积极筹建铁山青少年维权中心联合公、法、司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负责青少年权益保护的协调与组织实施工作,完善青少年维权形式和手段,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中心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普及法律知识等方面的作用。(三)以深入开展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为抓手,积极促进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第1页共18页要进一步扩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的规划,提高创建质量,培育更多的实际功效、素质优良的工作实体。在评选个别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的基础上,今年争取再推出一批市级维权岗,使市级维权岗覆盖我处所有创建系统,形成岗位创优、达标争先的良好局面。(四)要建立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专兼职队伍动员组织青年志愿者、离退休老同志、基层组织干部、村级综治协理员参与预防工作,参与青少年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三、计分标准(100分)(一)领导重视(10分)高度重视青少年维权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每月研究和解决治保、普法依法治理、巡逻执勤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有关青少年维权和预防违法犯罪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会议记录。每缺一次会议记录扣2分。(二)经费投入(10分)青少年维权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含青少年维权资料征订、落实执勤人员待遇、设施建设等),保证维权工作正常运行。经费不到位视情扣分。(三)阵地建设(12分)建立村级青少年维权工作大院,综治办、执勤室、依法治村办、法制夜校等(除执勤室外,综治办、执勤室、依法治村办可合署办公,法制夜校可与人口学校合用)有办公场所,门牌齐全;各项维权预防工作制度内容规范、齐全,制度牌整齐上墙;有各种维权预防普法读物、报刊、宣传品等宣传资料;有完整齐全的档案资料;卫生整洁。工作场所不达标视情扣分。(四)例会制度(12分)青少年维权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综治协理员每月一次到办事处参加例会,汇报本村本月综治工作情况,接受下月工作任务,并及时完成司法、综治各部门部署的有关青少年工作的阶段性任务。同时,开展有关社会稳定的各项调研活动,积极上报调研文章和工作信息。每无故缺席会议一次扣2分,每有一第2页共18页项当月工作任务未完成扣2分。(五)法制宣传(10分)深入贯彻落实青少年“两法一条例”的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建立健全档案和各项普法档案,各单位至少配备1名普法宣讲员,各村配备2—5名普法宣讲员,并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严格按照普法规划组织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完不成工作计划视情扣分。(六)治安保卫(12分)要认真组织民兵、专兼职治安巡逻队、居民互助组24小时进行巡逻,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并建好巡逻台账,每天做好值班执勤记录,有效遏制入室盗窃等可防性刑事案件的发生;组织青少年开展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事故教育、法制教育和见义勇为教育,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排除不安定因素,及时收集并及时向派出所报送治安信息,积极帮助公安机关维护治安。每发生一起可防性刑事案件扣5分。(七)反宣清查(10分)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