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工作体会及建议 关于加强法务工作的建议 董事长、总裁、总经理,公司各位领导: 为了加强公司管理,理顺相互关系,明确各自职责,便于有序操作,减少企业风险,提高法务工作效率,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健全法务工作的班子 要加强法务工作,必须公司领导重视,建立和健全法务工作的班子。为此,建议:成立华升建设集团法务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法务部部长(为常务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财务总监任副组长,工会副主席、经营部长、法务部副部长为成员。法务部正副部长以及法务部全体人员为专职法务工作人员。 法务工作领导小组在董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法务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1 是主持召开法务工作月例会;2 是研究和决定加强法务工作的计划、方法、措施和意见;3 是讨论和决定涉及法务工作的重特大事件和疑难案件的处理方案和人财物的安排;4 是传达董事长的指示,布置法律事务部(以下简称法务部)和专职法务工作人员任务。 法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常务副组长,对诉讼案件(包括仲裁案件,下同)的调处有最终决定权,案件承办人(专职法务工作人员)应当服从。 二、规范法务工作的制度 要加强法务工作,必须有章可循,规范法务工作规章制度。法务工作的主要制度:1 是学习和例会日制度。即:一个月一次的法务工作例会,有法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会议,全体法务领导小组成员和全体专职法务工作人员参加;学习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总结汇报上月工作、安排下个月工作。2 是建立登记、交办制度。即:对诉讼案件、劳动争议仲裁案件、非诉讼案件等案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买卖合同等合同和其他事项,均先由法务部内勤登记填写《诉讼案件登记表》等,后由法务部负责人在《诉讼案件登记表》上填写指定第 1 页 共 4 页承办人,然后交指定的承办人员办理。3 是请示报告制度,法务工作人员必须一月一总结、一月一计划,并在法务工作例会上作简要汇报;在工作中,必须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在调处案件和办理涉及公司利益决断前,必须如实详细地向法务工作领导小组长、副组长、法务部负责人汇报,并必须按其领导的意见或要求或结论处理。4 是保密和案件资料归档制度,承办人必须保守案情秘密,严防失、泄密,在结案后须经法务部负责人审阅,然后交承办人将案卷资料整理、装订成卷宗,最后移交内勤保管;5 是考评制度,年终法务工作领导小组对法务部的专职法务工作人员,进行一次评比,对表现好的要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