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调研报告区法制办通过召开座谈会、对重点单位进行专访、发放问卷调查表等方式,就“民营经济法治环境”进行了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xx区民营经济基本情况近年来,xx区以提升民营经济产业层级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为主线,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突破口,围绕现代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业、现代服务业、都市旅游业和都市农业扶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民营经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为推动我区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一是科学发展的“加速器”
20XX年,全区非公经济实现增加值291
58亿元,占全区gdp的67
8%;民营企业赴境外投资企业达15家,投资总额2亿美元,位居全市前列
二是市场经济的“主力军”
20XX年底,全区非公有制经济活动单位达到3
3万户,其中企业数达1
3万户,个体工商户2万余户;规模以上非公企业642户,其中工业企业195户、商业企业173户、房地产企业137户、建筑业企业90户、其他行业47户
三是财税贡献的“领头羊”
20XX年,非公经济创造税收51亿元,其中国税入库12亿元,地税入库39亿元
四是扩大就业的“蓄水池”
解决从业人员20万余人,占全区就业人口的76%
二、初步建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一)法律制度日益完善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2004年修宪后,宪法第11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益和利益
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进行监督和管理”
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由此可见,关于私有财产的保护已经上升到宪法地位,用根本法的形式加以确认,使私有财产的保护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