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群众满意物价检查分局活动的实施计划根据*价检〔*〕114号和泰纪〔*〕12号关于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的实施意见
结合物价部门实际,为有利于创建活动认真、有序、扎实、有效地开展,就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物价检查分局”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明确创建目标要按照省、市价格主管部门XX县区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以开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健全长效机制”为主题,以人民满意为首要标准,结合规范化物价检查所达标要求,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物价检查分局
具体创建目标是:(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价格行政执法“五不准”,即: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旅游邀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向被检查单位推销商品和从事经营服务;不准借办案之机为自己和亲友谋取利益
(二)严格依法行政
严格执行《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各项办案制度,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行为
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办案效率,一般价格违法案件在检查工作结束后一周内递交《调查终结报告》,一个月内完成案审小组初审,三个月内经案审委审理后制发法律文书;价格举报工作人员要严格按办理实限办理价格举报件,杜绝因举报案件办理不及时、处理不恰当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增强执法责任意识,严格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和错案追究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和制约
(三)提高服务质量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利益为已任,抓住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强化价格监督服务,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价格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时主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语言文明,举止礼貌;举报工作人员对待投诉举报的群众要热情耐心,不推诿不拖延
积极推行为民、第1页共5页便民、利民措施,杜绝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