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基金税务征缴的思考社保基金税务征收及其必要性实行税务征缴,就是将原来在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的社会保险金,移交税务机构征收,成立专门的社会保障税务征管科室,建立缴纳档案,纳入税务“征、管、查”一体化的征管模式,使得社会保障基金征缴有法律、法规的保障
社会保障基金实行税务征缴,是规范社会保障基金征缴的需要
税务征缴与社会保障机构征缴相比,一是更具有“威慑”力,更具法律效力,有利于规范社会保障基金征缴,防止偷、漏、拖欠缴纳等问题;二是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收征管法对不履行纳税义务的企业和个人采取一些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加强征管
社会保障基金实行税务征缴,是当前社会保障基金收缴管理的现实选择
要实现社会保障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社会保障机构成为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和管理者,它原来承担的收缴任务必须分离出来,由其他机构收缴
与成立新的征收机构相比较,税务征收具有新建成本低、管理经验丰富、更容易掌握和控制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赢利情况,更容易掌握企业的历史资料,实行税务征收有利于规范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缴管理
社会保障基金实行税务征缴,是建立真正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
“十五”计划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真正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
原有的社会保障体系,企业仍然是社会保障的主要承担者,社会保险金的发放和退休、失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没有从企业中分离出来
一方面,造成许多国有企业这方面的负担越来越重,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一大瓶颈;另一方面,现有的社会保障也没有完全解决因国有企业改革所带来的失业人员增长和退休人员增多等社会问题,没有为国企改革提供一个宽松的社会经济环境
此外,社会保障因企业性质不同而差别较大,而且呈现固态化,不利于不同企业、不同行业间人才的流动
这些都不利于促进经济改革与发展,不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不利于迎接加入wto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