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就近入学的报告浅析就近入学政策一、“就近入学”政策的背景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的转型,义务教育已经被定位为社会的公益性事业
这一新的定位需要相应的政策体系保障,就近入学政策就是这一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积极的政策价值
就近入学“就近入学”的“就近”是相对就近
由于存在着中、小学学校布局及各中学招收学生人数不同等因素影响,因此,“就近”并不是绝对指地理位置的远近,不是指哪个学生的住址离哪所中学近就叫“就近入学”;也不是指哪所小学离哪所中学近就是“就近入学”
凡是小学毕业生被分配到本招生区域内的中学,都叫“就近入学”
政策保障:为保障我国义务教育的正常实施,早在1986年,国家在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适当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这些是对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政策在法律上的明确规定
这些规定,明确了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权利,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保障其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权利的义务和责任
就近入学的政策目标就是为每一个儿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确保教育的公平原则
就近入学新政:20XX年1月,为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小学升入初中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提高治理水平,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单校划片学校采用对口直升”的招生方式,确保小升初期间,合理划第1页共13页定招生范围,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全文如下:一、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统筹下,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