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和长期坚持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践行宗旨教育和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提高年活动为载体,着力增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党性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不断提高学习能力、执行能力、服务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在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激励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分别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骨干带头作用、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在推动科学发展上创先争优
认真落实特区制定的发展战略、规划、思路和举措,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后续整改工作,进一步解决影响和制约XX县区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在促进万山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上争先锋作表率
在促进社会和谐上创先争优
有针对性的做好群众工作,及时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平安万山
在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突发事件面前,迎难而上,敢于负责
在服务人民群众上创先争优
认真执行《关于建立健全特区几家班子联系乡镇、县级领导干部和部门联系村(社区)制度的通知》(万委〔20XX〕15号)文件精神,坚持和完善党员联系群众机制;规范便民利民中心(站、点)建设,为群众提供政策、技术、法律、项目等方面的服务,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让党员服务和带动群众,群众信服和支持党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在加强基层组织上创先争优
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联建型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提高年、“践行宗旨教育”、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服务区、党员亮身份、远教进产业进企业进农户服务等活动,深入实施党员创业带富、村(居)集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