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意见为认真抓好全国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央委员会、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和XX市司法局《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分工意见
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完善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1、完善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
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和配合,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充分发挥作用又协调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加强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提高人民调解质量和公信力
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进法院调解室、仲裁室和信访室,减少民间纠纷进入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数量,降低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成本
全年矛盾纠纷调解率要达到98%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调解协议履约率要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基层科;分管领导:刘书林)2、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展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
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四个延伸:即网络向全方位延伸,重心向排查预防延伸,内容向热点难点问题延伸,组织领导向问责延伸
完善制度,形成机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进一步加强两新组织调解委员会建设
(牵头单位:基层科;分管领导:刘书林)3、加大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力度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实现案结事了为目标,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观念,最大限度地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
充分发挥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专业优势,组织和引导他们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解,协助党委政府和第1页共5页有关部门处理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
进一步发挥律师在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的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