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综治进民企”活动实施意见为深入推进“平安企业”建设,切实加强我县民营企业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创建“平安企业”、推进“综治进民企”活动
实施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平安企业”创建活动为平台,在抓好国有企业(企事业单位)综治工作的同时,实施民营企业综合治理,不断提高我县企业综合治理工作水平,为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保障和促进我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
通过推进民营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落实企业治安防范各项措施,努力实现无刑事案件、无安全事故、无职工集体越级上访、无职工违法犯罪,着力打造“平安企业”
(二)具体目标:在全县符合条件规模以上民营企业中建立完善综治工作的组织和工作制度,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总体要求创建面达100%,使各项工作机制实现规范化、制度化,达到有组织、有人员、有制度、有措施,有实效的“五有”要求,实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的创建效果
具体表现在:(1)企业内部治安状况良好
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全面落实,企业治安防范水平明显提高,治安隐患得到有效消除,盗窃等多发性、可防性案件得到有效遏制,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不发生职工吸毒、参与邪教活动等各类违法犯罪;员工国家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外向型企业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得到加强
(2)企业内部关系和谐
企业调解组织健全,排查调处工作开展正常;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规范有序;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因劳资关系、企业改制、工伤、职业病等因素引发第1页共4页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和处理,不发生企业职工群体访、越级访等影响较大的事件
(3)企业内部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做到责任明确,制度健全,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