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汤原河道采砂申请书新 XX 市嫩江河道采砂规划设计要求 一、设计依据为了更好的利用河道资源,使资源开发利用与河道行洪安全有机的结合,河道采砂规划设计应依据国家、省、市颁布的《防洪法》、《XX 省河道管理条例》、《XX 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XX 市河道管理条例》、《XX 市城市防洪规划》及《航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范、条例要求,结合河道水流发展趋势,对河道采砂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其目的是在维护河道稳定、保障防洪和通航安全的前提下,科学适度地利用河道砂石,使河道砂石资源得到合理的开发利用,保证防洪工程的安全。 二、规划设计原则 1、采砂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采砂规划要服从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河道整治规划等相关专业规划;河道采砂应与河道治理、除险加固相结合。 2、采砂规划应在保证河势稳定、防洪安全、沿岸生产生活设施正常运用和满足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确定禁采区和开采区的范围,合理地利用河沙资源。 3、本次规划设计起止点为城防堤桩号 0+000---35+000 对应河段,宽度为实测河道可采区确定的范围。 4、规划期为规划的起始年份和终止年份。本次规划期为 5年。 5、禁采区的划定原则为防洪工程及重要设施安全的原则。堤防、护岸工程(包括护脚、护坡、护滩坝等)、堤(坡、坝)脚附近,闸坝、引渠以及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重要管路、缆线附近,水文测流断面上下游及其他依法禁止采掘的区域应划为禁采区。 6、满足河势稳定的原则。禁止在可能引起河势发生较大变化的河段进行开采。满足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对于季节性河流,应注意河滩地河沙覆盖植被的恢复,城镇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等应划为禁采区。 7、禁采区与可采区的划定,根据以上原则确定具体禁采区。禁采区以外区域为可采区。 三、采砂规划基础资料 1、基本资料。采砂规划应收集、整理、分析有关的基本资料,包括气象、水文泥沙、河道、地质、涉水工程、航运、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等方面资料。流域综合利用规划、防洪规划、河道整治规划等流域开发利用规划成果,以及流域开发利用情况、规划河段水利工程分布情况等。 2、河道资料。(1)地形资料。收集规划河段历年河道地形资料,提出应充分利用以往河道地形测量资料的要求,必要时应进行专门测量。(2)床沙质资料。收集规划河段历年床沙质测验资料,必要时应进行补充采样分析。分析规划河段床沙分析特 2 征及粒径等。(3)以往河道的河床平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