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省 XX 县区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章程 XX 省 XX 县区研发机构联合会 章 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是 XX 省 XX 县区研发机构联合会
第二条本会是由 XX 县区各类科研机构、经科委认定的企业研发中心自愿组成的联合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沟通信息,交流经验,研究问题,提出咨询建议,维护研发机构的合法权益,疏通与政府部门联系的渠道,促进研发机构之间及其与国内外社会各界的联系和合作,为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做贡献
第四条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XX 省 XX 县区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是 XX 省 XX 县区科学技术协会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的住所设在 XX 省 XX 县区
第二章任务、业务范围、活动原则 第六条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宣传党和国家有关科教兴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方针、政策、法规,提出咨询建议,沟通会员与政府的联系,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科研机构的桥梁和纽带; (二)围绕会员单位创新与发展中的共性问题,组织经验交流,举办专题报告会、学术研讨会、现场交流会,编发资料和简报; (三)推进产学研联盟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组织合作攻关、科技考察、参观、咨询、交流、展览活动; (四)申请和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项目; (五)接受有关部门的委托,组织专题调查和软科学研究,开展科研机构管理升级工作; (六)编辑出版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刊物,组织编译有关书籍和资料,建立网站等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七)密切与会员的联系,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服务
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合作交流、科技服务、调研咨询、项目论证、成果推广、编辑出版、维护会员权益
第八条本会的活动原则: (一)本会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不超越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