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码证网上业务(年检、变更、换证等业务)指引[范文]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换证、变更程序 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需要将载明项目内容变更,应当在发生变更等情形之日起的三个月内,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颁证机关申请换发。 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损坏的,将损坏《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上交颁证机关申请换发。 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遗失的,应当在遗失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启事,并提供报纸原件向颁证机关申请换发。 四、《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涉及变更事项的,各设区市旅游局须先审验相关材料,并在《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内签章。 五、一般旅行社《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换证、变更材料要求 (一)投资人变更的: 1、《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旅行社章)1 份; 3、旅行社新总经理名片 1 张; 4、股东转让(投资)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各 1 份; 5、国有企业《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投资人或所有制形式变更的,必须提供主管部门或当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文,原件、复印件各 1 份; 6、提交工商部门备案并盖骑缝章的新旅行社章程复印件 1份(个人独资除外); 7、《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1 份; 8、新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9、新的股东会决议 1 份。 以上申报材料应确保其真实性,上报的相关材料应提供原件核对,留存的复印件上须加盖公章。 (二)名称变更的: 1、《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旅行社章)1 份; 3、工商部门核准变更名称通知书复印件 1 份; 4、旅行社总经理名片 1 张; 5、《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1 份。 以上申报材料应确保其真实性,上报的相关材料应提供原件核对,留存的复印件上须加盖公章。 (三)地址变更的: 1、《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旅行社章)1 份; 3、旅行社总经理名片 1 张; 4、《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1 份; 5、经营场所租赁合同(附街道证明或产权证复印件)复印件 1 份。 以上申报材料应确保其真实性,上报的相关材料应提供原件核对,留存的复印件上须加盖公章。 (四)法人代表变更的: 1、《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旅行社章)1 份; 3、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