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干部担当情况的调查思考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大了对党员干部的治理力度,一方面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强力整风,高压反腐;另一方面从严从细地规范领导干部行为,权力被陆续关进了制度的笼子
在此正风肃纪、坚定反腐背景之下,一些党员干部慨叹为官不易、“官不聊生”,个别党员干部选择了“为官不为”,并成为客观存在的一种现象
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不同的场合,告诫党员干部要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并把好干部的标准概括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这不仅赋予好干部标准以新的时代内涵,而且对当前党员干部建设提出新的时代课题
为了进一步了解**党员干部担当情况,调研组通过走访和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调研,共走访党员干部、基层工作人员和群众37人,发放问卷210份,收回问卷196份,在对走访记录和调查问卷梳理归纳提升基础上形成调研成果
一、党员干部要敢于担当的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骨干,敢于担当,是党的性质宗旨的必然要求,是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提出的职责要求
敢于担当是中国共产党人的鲜明政治品格
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敢于担当、善于担当是职责所在,也是立身之本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名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
担当精神体现着党员干部的党性和觉悟,也决定着党员干部职责的履行、作用的发挥、贡献的大小
有多大的担当才能干多大的事业,尽多大的责任才会有多大的成就,党员干部是群众的领头人、主心骨,要有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保一方平安的责任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敢于担当是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必然要求
权力行使与责任担当紧密相连、有机统一,有权必有责
党员干部要有担当精神,是马克思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