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旅游安全应急预案 自治州旅游安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为了快速、有效地处置旅游安全重特大事故,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障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和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现结合旅游工作实际,特制定自治州旅游安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事故发生时,任何部门和个人必须积极主动为救援工作提供支持帮助,配合事故救援
三、救援组织机构 巴州旅游局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四、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宣布启动本预案
发生一次死亡一人(或重伤 3 人)以上事故的;发生重大、特大且影响特别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预案启动后,应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救援
预案终止,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宣布
五、应急响应 1、应急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立即将所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情况,报告归口旅游管理部门、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和州安委办
并在 24 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上报上述部门
事故报告应包括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原因及采取的措施
2、应急准备
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准备工作,重点要做好通讯保障工作、车辆协调工作、防火器材的准备工作
六、特别重大事故处理程序 (一)道路交通突发事故处理程序 1、正在运行中的旅游团队遇有突发情况,导游及领队要迅速中断行程,采取果断措施,并立即向旅行社负责人报告
2、旅行社负责人要迅速电话报告州旅游局,并与运行中的旅游团队的导游保持密切联系;在 1 小时之内将行程表、游客名单等相关材料及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旅游局
3、接待海外旅游团队的旅行社应向客源国组团社详细通报情况;接待国内旅游团队的旅行社应向相关组团社详细通报情况
(二)宾馆、饭店火灾及急性中毒突发事故处理程序 1、遇有突发情况,饭店要立即启动紧急预案进行处置
2、饭店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