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在职从业限制的自查报告市纪委:根据市纪委通知要求,我办党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我办在职党员领导干部从业限制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执行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在职及离职后进行从业限制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作风的重要保证,能够让干部职工不利用职权谋私,保持更加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营造一个干净的行政环境。为了确保我办在职党员领导干部从业限制自查工作落到实处,我办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全办党员、干部工作会议,传达学习《XX省党员领导干部在职及离职后从业限制暂行办法》(甘办发〔20XX〕100号),强调了在职从业限制规定,成立了在职党员领导干部从业限制清查领导小组,由办党组书记、主任张兆祯任组长,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黄时武及副主任陈宇峰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处室处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处,具体负责在职党员领导干部从业限制清查工作,使此项工作圆满完成。二、自查情况按照《公务员法》和《XX省党员领导干部在职及离职后从业限制暂行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在职期间,应当廉洁奉公,自觉维护公共利益,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谋取个人利益,保持公共职务的廉洁性。我办在职人员18人,其中县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5人,一般干部7人,工勤人员3人,无离职退休人员。为了使在职党员领导干部从业限制清查工作切实落到实处,采取领导干部自查、领导小组调查的方式,经查实,我办在职党员领导干部不存在违反《XX省党员领导干部在职及离职后从业限制暂行办法》的情形。三、下一步打算为了进一步增强我办干部的党风廉政意识,巩固在职党员领导干部从业限制清查成果,我办党组将此项工作建立长效监督、举报机制,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打造清正廉洁的行政环境。第1页共5页12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以及党费收缴等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4号)和中共xx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等工作综合督查的通知》(湘组通[20XX]16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对20XX至20XX年发展党员以及党费收缴等工作进行了自查,现报告如下:一、发展党员的情况xx县商务局各支部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遵循发展党员“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自20XX年以来,全局共发展党员14人。其中20XX年发展5名,20XX年发展5名,20XX年发展4名,三年来发展的党员中女性5名,占总数的36%,大专及以上学历10名,占71%;35岁以下党员9名,占65%;30岁以下党员3名,点总数的21%。二、党费收缴情况20XX年全局9个支部共上缴党费6474元;20XX年共上缴8296元,20XX年共上缴9396元。我局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工资基数和比例计算收缴,每次收缴党费各支部都对每个党员的缴纳情况详细登记,以便核对,做到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及时准确,无一遗漏。三、党员民主生活会情况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XX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局党组于20XX年12月底召开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万名干部下基层,三联三转三提高”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会前充分征求了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会上各党组成员围绕主题,畅所欲言,开诚布公,深入剖析问题,认真制定方案;会后采取了四个方面的整改措施,即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推进重点工作扎实开展;进一步强化学习意识,努力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商务工作科学发展第2页共5页质量;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通过一系列的举措,达到了预期效果。四、创先争优,落实长效机制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建立“三亮三比三评”制度的意见》和《关于继续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意见》,积极开展“三亮三比三评”和“手牵手联帮带”活动,建立了创...